簡介

自2014年中旬起,約 200 名來自香港並具備國際視野的工商界及社會領袖、意見領袖、學者、企業家、高級行政人員、專業人士與學生等已著手籌組建立香港—東盟經濟合作基金會(“基金會”)。基金會為一個公益、非牟利、非政治、私人性質

管治機制

基金會受理事會督導,而日常事務則由理事會的常務委員會負責管理。常務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部分理事會成員包括義務秘書長、義務法律顧問及義務司庫。除常務委員會之外,理事會還設有7個委員會:審計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

使命及主要工作

基金會進行下列兩大方面的10項主要工作以便達成其使命 - 推動香港與東盟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合作 (“1+10”),亦促進香港在協助加強東盟地區與中國之間的經濟合作 (“10+1”) 中作為有附加值的首要國際樞紐、橋樑及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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